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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科技:关于2018年度增加为全资孙公司网新智林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07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61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增加为

全资孙公司网新智林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增加为全资孙公司网新智林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临安青山湖总部基地建设需要,在2018年4月18日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5月11日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和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5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019、034)基础上申请为负责该建设事项的全资孙公司——杭州网新智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智林”)在建设过程中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同时,公司将在网新智林建设临安青山湖总部基地的过程中提供流动性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资本金到位及补足投资差额。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网新智林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上述增加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临安青山湖总部基地投资建设事项尚未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因相关融资机构对于该项目融资的前置审批需求,公司特此就为全资孙公司网新智林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提前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担保额度待公司投资建设临安青山湖总部基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使用。

(一)本次拟申请增加担保额度的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是否关联担保
公司网新智林10010.030.0030,000.0013.02

上述事项已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

过。

(二)担保额度的使用担保额度用于满足负责该建设事项的全资孙公司——网新智林在建设过程中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三)总体担保额度变化上述2018年度增加为全资孙公司网新智林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增加后,比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2018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总体担保额度增加3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增加为全资孙公司网新智林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姚先国、韩斌、钱明星、宋航对上述事项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互保额度已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 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新增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网新智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成立时间:2015年1月4日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328295754D3、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6号3幢5、法定代表人: 叶乔

6、经营范围:科技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开发、经营;企业咨询服务;

科技中介服务;实业投资;信息技术开发及技术成果转让;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众合投资有限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网新智林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2018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9,177,675.4522,222,584.09
负债总额1,923,208.824,849,512.98
银行贷款总额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1.923.208.824,849,512.98
股东权益17,254,466.6317,373,071.11
2017年1—12月(经审计)2018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0.0048,177.26
利润总额-1,814,812.70118,604.48
净利润-1,814,812.70118,604.48

9、被担保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10、被担保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山湖众合科技智能化生态链产业基地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青山湖科技城;

(3)建设单位:杭州网新智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4)项目简介:青山湖科技城定位于杭州的科技新城、品质新区,重点发展的产业为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4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服务业、生态休闲业2大现代服务业。

由于公司轨道和环保业务的持续发展,原公司总部滨江双城国际写字楼已经无法满足业务和人员的发展需求。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主要用于众合科技研发、经营,满足自研和落地项目的需求,其余办公楼作为引入产业生态链相关公司的办公、经营所用。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以上担保额度是全资孙公司网新智林根据经营需要测算,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被担保方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情况:网新智林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五、授权事项

本次新增2018年度为全资孙公司网新智林提供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发生在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担保有关文件。

六、董事会意见

1、网新智林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公司,未来能获得持续的经营性现金流,具备较强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同时,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及互保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2、本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临安青山湖总部基地建设需要所需资金的贷款担保的需要,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为全资孙公司网新智林增加担保额度及流动性支持是为了临安青山湖总部基地建设需要所需资金的贷款担保的需要,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网新智林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公司,未来能获得持续的经营性现金流,具备较强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未为网新智林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92,362.5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0.1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54,137.42万元人民币,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5.9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为87,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6.25%。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八年八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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