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进行补充质押的公告
近日,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花村”或 “公司”)收到股东张孝清先生《关于所持百花村部分股份进行补充质押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2017年12月18日,张孝清先生将其持有的百花村股份1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股份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司2017年12月19日披露的《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17-075)。
近日,张孝清先生将其持有的1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回交易日为2018 年 12 月 18 日。)作为前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本次股票补充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二、股票质押的情况1、本次股票质押是对前期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的融资安排。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张孝清先生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抗风险能力,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若公司股价波动引发平仓风险,张孝清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
质押、补充保证金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不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三、股东持股情况及股份累计质押情况截至目前,张孝清先生持有公司 72,828,5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9%。已累计质押股份 14,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9.22%,占公司总股本的 3.5%。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后,张孝清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24,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32.95%,占公司总股本的 5.99%。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