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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06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现就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制度,落实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风险。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事项符合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事项。

三、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2018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井新

黄利群

郑友业

2018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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