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7月24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8月3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旭春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8年8月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