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讨论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在听取了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相关人员汇报后,经充分讨论,我们就《关于转让华晨租赁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转让携华科技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上述两项议案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所进行,定价方式公正、公平,交易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符合有关规定,并同意将《关于转让华晨租赁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签名:
严 旋—————————姚荣涛—————————
沈佳云—————————张伏波—————————
二O一八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