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8-083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日下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2日通过邮件、书面及电话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力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因董事秦弘毅先生暂时联系不上缺席会议,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好利来控股”)提交的《关于提请召开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以下简称“提请函”),提请公司董事会组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选举李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3日召开临时会议讨论是否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的上述提请函。董事会经过审慎研究和讨论后认为:
1、根《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
经查,截至提请函发出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持有28,350,04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52%,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提请审议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查,公司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事项为补选公司监事选举李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议题明确、具体,符合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请。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定于2018年8月20日15:00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
号6楼公司会议室召集、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备查文件: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