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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04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8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8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18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三、关于制定《员工购房免息贷款管理规定》的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为员工提供购买首套房产的经济支持,能够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的核心人才。公司免息借款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员工免息购房贷款管理规定》。

(以下无正文)

全体独立董事:李居全 梁文昭 王捷

2018年8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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