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资料和听取相关汇报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出具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审议《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借款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全体独立董事经事前认真审阅并与公司沟通确认,公司本次拟接受控股股东的专项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与发展的支持,新华发行集团为专项借款提供担保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该项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借款年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利率,新华发行集团为专项借款提供担保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未发现损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表决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黄新建、傅修延、杨峰、李悦、黄倬桢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