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22%)的股东深圳市宏利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利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力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9,605,05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976%)。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18年8月2日收到股东宏利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力的《关于减持广信材料股份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告知函》,截至目前,宏利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力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宏利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力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一)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深圳市宏利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5月25日 | 18.25元/股 | 4.00 | 0.02% |
集中竞价 | 5月28日 | 18.44元/股 | 40.00 | 0.21% | |
集中竞价 | 5月29日 | 18.81元/股 | 46.00 | 0.24% | |
集中竞价 | 5月30日 | 18.69元/股 | 1.79 | 0.01% | |
集中竞价 | 5月31日 | 19.52元/股 | 101.24 | 0.52% |
孙力 | 大宗交易 | 6月5日 | 14.48元/股 | 42.476 | 0.22% |
合计 | 235.506 | 1.22% |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截至本日,宏利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力合计持有广信材料 9,644,9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67%,已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1、宏利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力本次股份减持情况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宏利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力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宏利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力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宏利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力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宏利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力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宏利创新 | 合计持有股份 | 620.9249 | 3.2168 | 427.8973 | 2.216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20.9249 | 3.2168 | 427.8973 | 2.216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孙力(宏利创新一致行动人) | 合计持有股份 | 579.0751 | 3.0000 | 536.5991 | 2.77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79.0751 | 3.0000 | 536.5991 | 2.77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合计持有股份 | 1200.0000 | 6.2168 | 964.4964 | 4.9967 |
三、备查文件1、宏利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力出具的《关于减持广信材料股份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