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18-082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控股”)向公司董事会发来的《关于提请召开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选举李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苏娟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好利来控股提议,提名李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截止2018年8月2日,好利来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8,350,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2%。作为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好利来控股具有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事项。
备查文件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提请召开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日
附件:
李婷个人简历
李婷:中国国籍,女,1980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曾任厦门联贸电子有限公司业务助理,玛立克(厦门)电气有限公司人事,现任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
李婷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婷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