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声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8月1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西藏朝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朝阳”)的告知函:近期,西藏朝阳发现上海银河惠理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银河惠理”)旗下互联网金融平台国金宝(网址为:
http://www.guojinbao.com)发布公告称西藏朝阳战略入股“国金宝”平台,使用伪造的“西藏朝阳”公章在其官网贴示公告,并于包括但不限于华财网(网址为http://www.cnfina.com)等互联网媒介发布、散布入股互联网金融平台“国金宝”之虚假信息。
公司大股东西藏朝阳郑重声明:
以上网站、平台完全为不法分子冒用西藏朝阳名义,与西藏朝阳无任何关系。西藏朝阳从未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与银河惠理或其旗下互联网金融平台“国金宝”接洽、协商、达成过任何股权收购协议或其他任何业务合作,未与银河惠理就任何事项签署过正式或非正式之文件。目前西藏朝阳未开展或投资任何互联网金融业务。请广大用
户提高警惕,慎重选择合法的投资渠道,以免造成财产损失。就上述事宜,西藏朝阳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律师函、向公安机关报案等方式,积极维护合法权益
公司也提醒广大用户,请注意核对公示信息,仔细辨别谨防受骗。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