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80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在2018年8月2日之前,针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书面回复,并对草案作相应修改。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8-038)。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积极组织中介机构等各方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 由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尚待进一步核实,公司预计无法在2018年8月2日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决定延迟问询函的回复,预 计回复时间不晚于2018年8月9日。延期回复《问询函》期间,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 司将积极协调各方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争取尽快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及 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