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8年7月2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二、董事会会议审议 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逐项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 具备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8)011472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及审阅报告的议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 阅报告》(编号:众环阅字(2018)010010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易仁涛先生、王鸣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第一至第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