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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格拉斯: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02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8日以通讯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18年8月1日以现场及电话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监事3名,实际参与监事3名。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钱俊平女士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拟提名推荐张欣先生、宋伟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上述二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当选后,将与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选举产生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选举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张欣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宋伟龙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8-07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10月11日刊登了《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3),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了银行账号为58100058810109114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项目”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因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公司拟将现存放于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全部募集资金更换至平安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的募集账户进行专项存储,并注销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

现经本次监事会审议,同意将原在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里剩余全部资金更换至平安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三、备查文件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日

附件一:

张欣先生: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北京邮电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肄业,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历任空中网策划主管、北京深蓝创娱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经理等职务。现任艾格拉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欣先生除通过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日照众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宋伟龙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在北京雅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商务专员,北京深蓝创娱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运营专员,现任艾格拉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商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伟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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