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2018年5月25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30,226,8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6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385.9245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6.29元;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58.2660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4.26元,每一位激励对象获授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各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相应调整。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确认的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由281.0025万股调整为365.30325万股,首次授予部分人员的回购价格调整为6.29元/股加上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日计算),预留授予部分人员的回购价格调整为4.26元/股加上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日计算)。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因董事王菁、董事陈锋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根据《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夏志旺、高富平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对应的已授出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5.2650万股全部予以回购并注销。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因董事王菁、董事陈锋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为适应实际经营的需要,增强子公司的资金实力,拟以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柯利达光电”、“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成都柯利达光电的注册资本将达到30,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