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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01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3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以传
真和书面方式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 26 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在公司办公楼 A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针对各项会议议案,均由
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表决,会议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蔡卫东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
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专业管理、核心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
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
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800.00 万股限制
性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董事长蔡卫东先生、副董事长刘东峰先生及董事丁贵宝先生属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上述议案的表决,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其余 6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了独
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是为保证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的顺利实施而制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董事长蔡卫东先生、副董事长刘东峰先生及董事丁贵宝先生属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上述议案的表决,
其余 6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
    一、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事项:
    1、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
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
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相应的调整;
    4、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
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
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等;
    6、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
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
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
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
议;
    11、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
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
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
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
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
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财务顾问、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董事长蔡卫东先生、副董事长刘东峰先生及董事丁贵宝先生属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上述议案的表决,
其余 6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航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航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本议案通过。
    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
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97)。
    (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购买完成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本议案通过。
    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
于回购股份购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
    三、备查文件
    1、2018 年 7 月 31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 26 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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