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5 证券简称:康拓红外 公告编号:2018-074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彭涛先生、李杰先
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委员会委员职务
以及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彭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杰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29,900股,其所持公司股票将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2017年6月)》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6月)》等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彭涛先生、李杰先生在任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和
公司董事会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日常运作及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航天神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董事的
议案》,同意提名朱楠先生、孙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朱楠先生、孙宏
伟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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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朱楠先生简历
朱楠,男,1978 年 6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国共产党员。
现任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经营投资与产业发展部部长。
2002 年 7 月毕业于四川大学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
取得学士学位。2007 年 6 月毕业于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航天与材料工程学院航空
宇航科学与技术专业,取得硕士学位。2016 年 1 月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
子信息工程学院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取得博士学位。
2002 年 8 月参加工作,2008 年 12 月入党。历任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总体部
北斗二号卫星副总指挥、总体部副部长兼导航卫星工程中心主任;2018 年 5 月
至今,任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经营投资与产业发展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朱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空间技
术研究院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直接控股股东
航天神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员”。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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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宏伟先生简历
孙宏伟,男,生于 1969 年,研究员,中国共产党党员。1994 年 3 月参加工
作,现任航天神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工委书记兼副总经理兼五院天津基地管委
会主任。
1991 年 7 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取得学士学位;1994 年 3 月毕业于哈
尔滨工业大学,取得硕士学位;2007 年 7 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取得博士
学位。
1994 年 3 月至 1996 年 5 月,任五院 502 所七室工程组副组长;1996 年 5
月至 2001 年 2 月,历任五院 502 所科技处调度、经济师、副处长;2001 年 2 月
至 2001 年 12 月,任五院综合经营部规划计划处副处长;2001 年 12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五院航天东方红卫星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2003 年 5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五院经营发展部市场经营处副处长;2004 年 4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院经
营发展部规划处/基础条件建设处处长;2007 年 2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五院研
究发展部部长业务助理。2008 年 3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五院科研质量部副部长;
2008 年 7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五院天津基地管委会主任;2013 年 7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五院 518 所所长兼五院天津基地管委会主任;2018 年 4 月至今,任
航天神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工委书记兼副总经理兼五院天津基地管委会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孙宏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空间
技术研究院、直接控股股东航天神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实际
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航天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员”。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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