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7月2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建波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拟向河南偃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短期人民币壹仟万元借款的业务》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8-059
同意将本公司的部分机器设备抵押给偃师农商银行,为以上债务进行担保。公司股东李建波、李小红为该笔贷款追加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属于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李建波、李怡丹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授权刘巧香代表本公司办理相关业务》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公司员工刘巧香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账、等级、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授权期限自2018年7月27日至上述信贷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或公章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