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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28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18-055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2018年7月22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建国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赵新勇先生由于个人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副总裁职
务,杜江先生由于控股股东工作安排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
辞去上述职务后,赵新勇先生仍在公司任职。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股东林拥军
先生提名高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中国华录集
团有限公司提名王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经股东大
会批准生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任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后,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拟聘任潘磊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
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关于审议新增 2018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披露了《易华录:2018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对公司 2018 年全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进行了披露,并经 2018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18 年 5
月 4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目前,根据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及业务发展需要,拟新增与中国华
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蓝安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
度,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易华录:关于
新增 2018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其予以事先认可
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这次新增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
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韩建国、王
力、杜江、徐忠华、林拥军回避表决。
       四、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14 年修订)》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
派事项已实施完毕,对应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发生了变更,根据上述情况,对《公
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条款: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550.5157 万元。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37,550.5157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订后的条款: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060.6188 万元。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45,060.6188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
司章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审议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事宜的议案
    公司本次进行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股本将由原来的公司注册资本
人民币 37,550.5157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45,060.6188 万元。现授权公司行政部门办
理工商登记变更相关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审议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华川智慧健康养老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录健康养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录养老”)及国
富瑞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富瑞”)拟出资参股设立华川智慧健康养
老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其中华录养老拟出资 1005 万元,
持股 33.5%,国富瑞公司拟出资 150 万元,持股 5%。该公司定位于建设全国老
龄大数据应用平台,打通政务、医保、公交一卡通等系统,抓取并分析应用全国
老年人大数据。同时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方式,在四川地区试点发展线下居家
养老、社区养老及机构养老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七、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提请召开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14 日,会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
阜石路 165 号华录大厦十层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易
华录: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7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高辉女士,中国国籍,1978 年 3 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管理学硕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管理学博士,中国注
册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3 年 8 月历任财
政部监督检查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2016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副
总裁、财务总监。
    高辉女士除通过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授予 57,000 股公司股票外,
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王艳女士,197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
员,北京林业大学会计学本科。1999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于民安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天同证券北京管理总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录文化产业
有限公司。自 2012 年 7 月,在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职。2018 年 3
月至今,担任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王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任财
务部部长外,与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3、潘磊先生,中国国籍,1985 年 8 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国政法大
学本科毕业,法学学士。曾任职于国泰人寿北京分公司,担任合规经理,自
2011 年 8 月至今工作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证券事
务主管。
    潘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潘磊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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