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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联发展: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28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8-044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发展”或“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深圳键桥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键桥轨道”)拟向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 800 万元整,期限为一年。深
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担保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
担保。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键桥轨道发展,公司拟为高新投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反
担保范围为高新投担保公司担保协议书项下键桥轨道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反担
保期限为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以上反担保由键桥
轨道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执行总经理孟令章先生提供反担保。以上反担保均
未收取担保费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反担保的议案》,董事孟令章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
8 名非关联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
保的议案》。
    由于键桥轨道资产负债率超过了 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反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键桥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后海大道 2388 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 24 层 02
室
     法定代表人:孟令章
     注册资本:6,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 年 02 月 12 日
     经营范围:通信产品及设备、信息与通信系统及设备、系统集成系统及设备、
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网络系统及设备、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产品的研发、销售
及相关技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销售机电设备。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键桥轨道 4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德威普软
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普”)持有键桥轨道 31.5%股权,键桥轨道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键桥轨道总资产为 8,119.33 万元,净资产为 1,208.5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5.12%,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706.57 万元,利润总额
55.22 万元,净利润 59.36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键桥轨道总资产为 7,823.03 万元,净资产为 1,127.8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5.58%,2018 年 1-3 月键桥轨道实现营业收入 1,638.23 万元,利润总额润-80.66
万元,净利润-80.66 万元。(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22 楼 2201 号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注册资本:12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1 年 04 月 01 日
     经营范围: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开展再
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
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自有物业租
赁。
     与公司关系:高新投担保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反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与高新投担保公司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人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
    2、担保方式: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3、担保期限:(1)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2)担
保协议书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或对债务人的不同债务约定有不同的
履行期限的,均自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生效条件:合同经亚联发展、高新投担保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
使用法人代表签字章)、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公司拟与孟令章先生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人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
    2、担保方式: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3、担保期限:债务人违约致使亚联发展因《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反担保
责任之日起两年。
    4、生效条件:合同经孟令章签字、亚联发展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使用法人
代表签字章)、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键桥轨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且其经营情况良好,本次提供反担保的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
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德
威普合计持有键桥轨道 80.5%的股权,键桥轨道的其他股东深圳市畅宇投资咨询
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建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键桥轨道 19.5%的股权,
其他股东未对高新投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以上反担保由键桥轨道法定代表
人,公司董事、执行总经理孟令章先生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8 年 7 月 27 日,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 2,796,404.87 美元(不包括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3,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控股子
公司为其全资下属公司担保额度为 13,000 万元人民币,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83%。公司实际对外累计担保余额为 0 美元
(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3,625.87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36%,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下属公司担保余额
为 3,244.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90%,无任何逾期担保。本
次计划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 800 万元人民币,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96%。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反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
响,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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