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充 分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议案的基础上,就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在聘任鹿鹏先生为公司总裁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未发现鹿鹏先生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总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裁 的条件。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鹿鹏先生为公司总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蔡庆红 张振义 2018年7月27日
*ST保千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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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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