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72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 ABS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合作开
展供应链金融 ABS 业务,公司及/(或)公司下属公司(企业)作为基础资产的
债务人参与发起首创股份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
划”)。
本次供应链金融 ABS 业务的发行方案等涉及发行的相关条件尚需上海
证券交易所同意或审核。
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十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 ABS 业务的议案》,本次开展供应
链金融 ABS 业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开展供应链金融 ABS
业务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方案概况
1、计划管理人:中投证券;
2、主承销商:中投证券;
3、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深圳国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1
理公司”);
4、基础资产的债务人:公司及/(或)下属公司;
5、基础资产的融资人:为公司及/(或)下属公司提供工程施工、采购等服
务的供应商;
6、基础资产的共同债务人:公司担任基础资产的共同债务人;
7、基础资产: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于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
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对融资人、债务人以及共同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
及其附属权益;
8、底层资产:相关供应商对于公司及/(或)下属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
附属权益。底层资产将由供应商转让予保理公司并最终转让予专项计划,保理公
司将向供应商支付转让价款;
9、产品规模:储架发行合计不超过 50 亿元,储架期限不超过 2 年,计划发
行期数合计不超过 24 期,每期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偿还
本金;
10、利率:本次公司拟开展供应链 ABS 业务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预
计约 4.5%-5.5%,以实际发行利率为准;
11、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2、增信措施: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对于每一笔基础资产出具无条件付款
确认文件,确认公司负有基础资产到期时无条件支付清偿应付款项的义务,具体
以相关各方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函件的约定为准;
13、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公司拟办理的供应链 ABS 业务的决议自股东大会批
准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14、授权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
行时市场情况,在本次审批的总规模内确定具体合作金融机构、申报额度、融资
期限和发行利率,以及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15、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事项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审核;
16、其他:最终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审核的为准。
2
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供应链金融 ABS 业务,可以延长公司应付账款的付款期限,有效缓
解公司短期现金流压力,优化负债结构,而且对公司资产负债率不产生影响。
三、风险分析
作为共同债务人的还款风险:公司作为专项计划基础资产的共同债务人,对
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应付账款,若子公司未按期偿付,公司作为共同
债务人需承担付款义务。
解决方案:公司将一方面督促下属子公司按时兑付款项;另一方面谨慎选择
基础资产,做好供应商管理工作,提高基础资产质量,严格审核交易文件,防范
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7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