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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28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69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十次
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
议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南首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湘西自
治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醴陵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同意湘西自治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自
治州分行办理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 3,700 万元,期限 10 年,专项用于乾州污水
处理厂二期项目和一期项目提标改造 PPP 项目建设,以吉首市乾州污水处理厂特
许经营收费权整体质押,并由其股东湖南首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 3,70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债权的清
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同意醴陵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
市支行办理小企业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 2,655 万元,期限 10 年,用于债务置换,
以醴陵首创一期和二期项目污水处理收费权整体质押,并由湖南首创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 2,655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
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 2018-070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舞阳县水务基础设施综合建设 PPP 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投资舞阳县水务基础设施
综合建设 PPP 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 94,003 万元,委托运营规模 4.5 万吨/日,
新建规模 3.5 万吨/日;
    2、同意公司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设立项目公司“舞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暂
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25,362 万元,
持有其 90%股权;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8-071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授信业务
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
人民币 15 亿元,授信期限二年。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供应链金融 ABS 业务的议案》
    1、同意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供应链金融 ABS 业务,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2、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供应链金融 ABS
业务,在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根据公司
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本次审批的总规模内确定具体合作金融机构、
申报额度、融资期限和发行利率,以及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详见公司临 2018-072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
    1、同意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人民币 20 亿元)的永续中期
票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并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等授权的基础上,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发行本次永续中期票据的全
部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 2018-073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董事会对本议案中的下列内容逐项进行了审议表决: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
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
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
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
种的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
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公司村镇污水治理项目建
设、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
                                    4
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
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后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
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2)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公司债券偿债保障
措施作出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 2018-074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有效协调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
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
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
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
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
                                     5
行的数量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安排、还
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公开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
上市等与本次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申报及上市
相关事宜;
    3、为本次公开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
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
续实施本次公开发行;
    7、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
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为本次公开发行的获授权人士,
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事
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临 2018-075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7 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7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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