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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亚科技: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27

公告编号:2018-052证券代码:870269证券简称:航亚科技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13日10:00-12:00。

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加现场会议的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参加电话会议的表决票在会议结束后30分钟内将表决票扫描件通过网络方式传给会议联系人。

参加现场会议的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参加电话会议的表决票在会议结束后30分钟内将表决票扫描件通过网络方式传给会议联系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8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参加现场会议的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参加电话会议的表决票在会议结束后30分钟内将表决票扫描件通过网络方式传给会议联系人,表决票原件在会议结束后5天内邮寄给会议联系人,作底稿备案。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会议现场在公司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议案

会议现场在公司办公室。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还需提交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7月27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议案

针对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协议,公司作为甲方,与认购方伊犁苏新投资基金企业公司(有限合伙)、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无锡通汇投资有限公司、无锡市金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并须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核通过确认本次发行方案股份认购协议方能生效。

(三)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议案

(1) 股票发行工作需要向有关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 (2) 聘请为股票发行提供相关服务的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验资机构等中介机构,并签订相应合同; (3)股票发行工作有关部门所有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 (4)股票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工作; (5)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6)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7)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

(四)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二) 登记时间:2018年8月13日8:00-10:00

(三)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勤联系电话:0510-81893696传真:0510-85365335电子邮箱:huangq@hyatech.cn地址:无锡市新东安路 35

(二) 会议费用: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 临时提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代表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日提交。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日提交。《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8-052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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