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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光:第一大股东变更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26

公告编号:2018-025证券代码:836412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变更方式

青岛普奥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普奥达”)通过竞价交易,使得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由郑安民变更为青岛普奥达,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二、变更后第一大股东基本情况

(一)法人填写

公司名称青岛普奥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耀
法定代表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设立日期2010年5月24日
注册资本2,000,000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69号青岛创业园软件园
邮编266100
所属行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主要业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期货、
证券、金融),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业秘密和中介),财务信息咨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5539835889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控股股东情况郑耀
实际控制人情况郑耀、马敏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是否需要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

2018年7月24日,青岛普奥达在全国股份转让交易平台上进行股份交易,购买数量为305,000股。本次交易后,青岛普奥达持有公司股份525.50万股,第一大股东由郑安民变为青岛普奥达。

郑安民持有公司股份520万股,同时为美国飞锐光谱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美国飞锐光谱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00万股,郑安民与青岛普奥达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普奥达与郑安民在公司存续期内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采取一致行动,如郑安民与普奥达双方就表决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时,以持有公司多数股权的郑安民的意见为准。故本次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股份交易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第一大股东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第一大股东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履行股东职责,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
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已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变更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批准部门
批准程序
批准程序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普奥达持有的5,255,000股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根据规定及安排,在收购完成后,青岛普奥达将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限售。

(四)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披露权益变动公告,其他需披露的《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及律师的专业意见等有关信息及文件,公司及收购人将尽快补充披露。

五、备查文件目录

青岛普奥达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7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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