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及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次进行
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李连柱先生、 周淑毅先生、彭劲雄先生、付建平先生、肖冰先生、傅忠红
先生作为本次被提名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我们同意推选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
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进行换届选
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独
立董事换届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
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彭说龙先生、胡鹏翔先生、曾萍先生 3 人作为本次被提名的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彭说龙先生、胡鹏翔先生、曾萍先生已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我们同意推举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该方案兼顾了公正与激励,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
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可以充分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
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
意见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
发生异动的处理”以及“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鉴于
公司 1 名激励对象张红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该名激励
对象合计持有的 23,4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6.77 元/股,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崔毅 孔小文 赵俊峰
2018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