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 2018-98 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化学”或“公司”)于2018年7月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10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万
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合并、分立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
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
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将
反馈意见的回复及时披露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该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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