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8-045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终止减持股份计划改为增持股份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信息披露义务人即持有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炳根、丁跃、胡永峰、李云、范炼、张梅、倪苏俏、苏
秦、黄欣、陈善民、孔庆富(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公司董事、高管”)。
1.公司董事、高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85.9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0%。2018
年1月30日, 公司董事、高管披露了减持计划,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拟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171.4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0.15%(以下简称“该次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管均没有减持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拟终止该次减持计划改为增持。
2. 公司董事、高管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本次
增持计划。
3. 不存在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关于公司董事、高管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与拟终止情况
(一)减持计划及进展情况
2018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02),公司董事、高管自该次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
171.4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5%。2018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截至本
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管均没有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
(二)拟终止该次减持计划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认为:近期证券市场波动较大,公司股票价格也出现了非理
性下跌,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决定终
止该次减持计划改为增持。
二、本次增持股份计划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高管
2. 增持主体目前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目前持有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姓名 公司职务
(万股) (%)
董炳根 董事长 120 0.1051
丁 跃 副董事长 87.49 0.0766
胡永峰 副董事长 98 0.0859
李 云 董事、总经理 70 0.0613
范 炼 董事 41.56 0.0364
张 梅 董事 43.74 0.0383
倪苏俏 董事 48 0.0421
副总经理、财务
苏 秦 39.81 0.0349
负责人
黄 欣 副总经理 50 0.0438
陈善民 副总经理 43.56 0.0382
副总经理、董事
孔庆富 43.74 0.0383
会秘书
合 计 - 685.90 0.6009%
3. 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已披露的减持计
划目前已终止。增持主体最近六个月内没有发生过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
2
合理判断。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姓名 公司职务 增持股份金额
董炳根 董事长 120万元
丁 跃 副董事长 100万元
胡永峰 副董事长 100万元
李 云 董事、总经理 80万元
范 炼 董事 50万元
张 梅 董事 50万元
倪苏俏 董事 50万元
副总经理、财务
苏 秦 50万元
负责人
黄 欣 副总经理 50万元
陈善民 副总经理 50万元
副总经理、董事
孔庆富 50万元
会秘书
合 计 - 750万元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
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管承诺:本次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
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3
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增持主体将发布增
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数量
及比例。
4.增持期限届满仍未达到本计划最低增持金额的,增持主体将公告说明原
因。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
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规范其后续增持行为。
6.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高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
规增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5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