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18-025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亚宝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4)。
根据本次回购预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
购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
次回购的股份将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
币 7.5 元/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7.5 元/股进
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666.66 万股,占公司目
前已发行总股本(公司总股本 787,041,461 股)比例为 3.39%。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
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
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天内,均
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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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
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山西省运城市风陵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 1 号亚宝药业
财务部
2、申报时间:2018 年 7 月 26 日-2018 年 9 月 8 日(工作日的 9:00-17:00)
3、联 系 人:冯瑞
4、联系电话:0359-3388022
5、传真号码:0359-3388002
6、邮箱:fengrui@yabaoyaoye.com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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