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247 证券简称:芳源环保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自然人填写
姓名 | 罗爱平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 无 | |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 1、2002.6.7至今 就任于芳源环保及前身,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 | ||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 含镍、钴废物循环回收及镍电池、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 | ||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1号(厂房一)、(厂房二)、(厂房三)、(厂房四)、(电房);江门市新会区五和农场工业区 | ||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 有 | 持有芳源环保22.71%的股份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是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是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姓名 | 吴芳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 无 |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 1、2006.7.1至今任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 |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 含镍、钴废物循环回收及镍电池、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 | |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1号(厂房一)、(厂房二)、(厂房三)、(厂房四)、(电房);江门市新会区五和农场工业区 | |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 有 | 持有芳源环保6.05%的股份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 否 | |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多人情形的还应填写(如适用)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 ||
股权关系 | 有 | 罗爱平持有芳源环保22.71%的股份, |
吴芳持有芳源环保6.05%的股份 | ||
资产关系 | 无 | 罗爱平、吴芳为夫妻关系,系芳源环保实际控制人。 |
业务关系 | 有 | 罗爱平任芳源环保的董事长、总经理;吴芳任芳源环保的董事、副总经理。 |
高级管理人员关系 | 有 | 罗爱平、吴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爱平为公司控股股东,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吴芳任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 |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还应填写
1、一致行动主体包括:罗爱平、吴芳、袁宇安、谢宋树、龚军、龙全安、张斌、刘京星、朱志军、尹建国、林洁萍、陈剑良、许健勇、陈万超、许志华、刘晓剑、陈少安、朱勤英、邓立群、张勇、李芬、李沃颖、刘鉴潮、林洁萍、林卫仪、欧海军(以下简称“各方”);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
3、一致行动人关系的时间期限(如有):长期自2018年3月28日至无;
4、其他应披露的事项:一致行动意见以罗爱平、吴芳夫妇为准。
二、 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罗爱平 | |
股份名称 | 芳源环保 | |
股份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权益变动方向 | 增持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 合计拥有权益 | 直接持股38,071,950股,占比22.66%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00% |
(权益变动前) | 46,095,000股,占比27.44%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8,023,050股,占比4.78%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12,500股,占比0.78%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4,782,500股,占比26.66%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后) | 合计拥有权益55,438,600股,占比31.15% | 直接持股40,424,550股,占比22.71%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00% | ||
一致行动拥有权益15,014,050股,占比8.44% |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后)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12,500股,占比0.74%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4,126,100股,占比30.41% | ||
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填写) | 无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吴芳 | |
股份名称 | 芳源环保 | |
股份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权益变动方向 | 增持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前) | 合计拥有权益10,115,000股,占比6.02% | 直接持股10,115,000股,占比6.02%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00% | ||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0股,占比0.00% |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00%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115,000股,占比6.02%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后) | 合计拥有权益10,771,400股,占比6.05% | 直接持股10,771,400股,占比6.05% |
间接持股0股,占比0.00% | ||
一致行动拥有权益0股,占比0.00% | ||
所持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后)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00%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771,400股,占比6.05% |
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填写) | 无 | 无 |
三、 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 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权益(拟)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盘后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通过做市转让 □√投资关系或协议方式 □国有股行政计划或变更 □赠与 □通过特定项协议转让 □继承 □其他______ |
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股票发行已于2018年7月23日完成新增股份登记,罗爱平及一致行动人认购新发行股份9,343,600股,合计拥有权益股份数量由46,095,000股变为55,438,600股,拥有权益比例从27.44%变为31.15%;吴芳认购新发行股份656,400股,合计拥有权益数量由10,115,000股变为10,771,400股,拥有权益比例从6.02%变为6.05%。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数量由56,210,000股变为66,210,000股,合计权益比例由33.46%变为37.20%。 |
(二) 权益变动目的
四、 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分调动公司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进行了股权激励股票发行。同时为稳定和巩固公司现有股权控制结构,相关激励对象与实际控制人罗爱平、吴芳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罗爱平 |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 否 |
批准部门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进展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吴芳 |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 否 |
批准部门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 | 不适用 |
批准程序进展 | 不适用 |
五、 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六、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重大事项
实际控制人罗爱平、吴芳的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具体详见于2018年7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指定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一致行动人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爱平、吴芳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