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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创集团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25
证券代码:603680                   证券简称:今创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5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
       每股转增股份 0.4 股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
                                                                                 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条件流通股
                                                                                   放日
                                                                     份上市日
       A股            2018/7/30       -              2018/7/31      2018/8/1     2018/7/31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 6 月
8 日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17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20,0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0.3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6,000,000
                                                1
元,转增 168,000,000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588,000,000 股。
三、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
                                                                                   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条件流通股
                                                                                     放日
                                                                       份上市日
       A股              2018/7/30      -               2018/7/31      2018/8/1     2018/7/31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的对象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
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
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
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
后再进行派发。
       (2)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限售股股东俞金坤先生、戈建鸣先生、中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常州易宏投资有限
公司、常州万润投资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和《关于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
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
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持股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
                                                  2
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
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
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暂免征收个人所
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按 10%的税率代扣代
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27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
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
发放现金红利人民币 0.27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
(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
请。
    (4)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
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
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 10%的税
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7 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该类股东应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自行缴纳现金红利所得税,公司每股实际派发现金
红利 0.3 元。
    (6)本次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来源为公司股本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公司本
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扣税。
五、     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变动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转增
                                         3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       378,000,000   151,200,000       529,20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          42,000,000    16,800,000        58,800,000
1、 A 股                                  42,000,000    16,800,000        58,800,000
三、股份总数                             420,000,000   168,000,000       588,000,000
六、       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 588,000,000 股摊薄计算的 2017 年度每股收益为 1.02
元。
七、       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股东可在工作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的相关事项: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9-88385696
特此公告。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5 日
                                         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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