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7月24日上午在公司召开,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收购成都威力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进行
了审查,现就该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2070万元人民币收购刘韶林持有的
成都威力生21.7895%股权已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本次收购符
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
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成都威力生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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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冠新 虞义华 周益平
2018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