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18-039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7 月 14 日以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并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的方式进
行,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浦冠新
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周益平先生代为行使同意
表决权并签署有关文件;董事万小平先生、独立董事虞义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
了本次会议并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彭义兴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成都威力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为了逐步完成对血液净化相关设备领域的
覆盖,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血液净化产品链,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
2070万元人民币收购刘韶林持有的成都威力生21.7895%股权,并根据与成都威力
生及成都威力生其他股东的谈判情况以适当价格继续收购成都威力生部分股权
或对其进行单方增资,直至获得成都威力生51%至60%股权。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
层以最高不超过425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获得成都威力生51%至60%股权(含本
次交易),获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成都威力生现有股东股权以及向成都威力
生单方增资。在上述交易总价及获取成都威力生股权比例的范围内,董事会不再
对相关交易逐笔审议,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授权自本
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到期后未完成上述收购计划且公司拟继续
收购的,将重新提交至董事会审议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的《关于收购成都威力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41)。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产品的仓储、运输配送、售后服务等环节的
重要性日益显著。为满足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壹仟贰
佰万元人民币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待定,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信息为
准,以下简称“子公司”),积极打造集医疗器械产品经营、仓储、运输配送等
为一体的经营平台,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子公司注册资本为壹仟贰佰
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于董事会审
批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