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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装建设: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部分其他股东减持计划届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25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18-064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和部分其他股东减持计划届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公司”)于
2018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
东和部分其他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1、
持有公司股份54,4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8%)的股东陈一计划以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27,24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54% )。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
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2%。2、持有公司股份23,9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的股东南京鼎
润天成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鼎润天成”)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11,98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969% )。其中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
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
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和部分其他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1
《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截止2018年7月23日,公司股东陈一和鼎润天成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公司收到其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陈一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9,141,000股,鼎润天成累计减持公司股份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陈一和鼎润
天成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陈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大宗交易       2018 年 2 月 7 日        5.74           2,000,000          0.3333
             大宗交易       2018 年 3 月 6 日        6.44           3,500,000          0.5833
           集中竞价交易     2018 年 3 月 8 日        7.24            233,000           0.0388
           集中竞价交易     2018 年 3 月 9 日        7.38            660,800           0.1101
           集中竞价交易     2018 年 3 月 19 日       7.30             3,000            0.0005
           集中竞价交易     2018 年 3 月 21 日       8.00           1,603,200          0.2672
           集中竞价交易     2018 年 3 月 22 日       8.56            351,000           0.0585
  陈一
           集中竞价交易     2018 年 3 月 28 日       8.26            200,000           0.0333
             大宗交易       2018 年 4 月 10 日       6.66           3,550,000          0.5917
             大宗交易       2018 年 5 月 4 日        6.25            600,000           0.1000
             大宗交易       2018 年 5 月 7 日        6.21           1,020,000          0.1700
             大宗交易       2018 年 6 月 4 日        6.13           2,000,000          0.3333
             大宗交易       2018 年 6 月 11 日       6.04           2,000,000          0.3333
             大宗交易       2018 年 6 月 14 日       5.91           1,420,000          0.2367
                          合计                                     19,141,000          3.1902
    截止本公告日,陈一实施了部分减持计划,已减持公司股份 19,141,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1902%,占拟减持股份总额(拟减持股数的上限)的 70.25%,
减持后陈一仍持有公司股份 35,35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92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例(%)
                                         2
           合计持有股
                            5,449.50               9.08           3,535.40           5.89
               份
  陈一     其中:无限售
                            5,449.50               9.08           3,535.40           5.89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二、鼎润天成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鼎润天成        ——                 ——                  ——                 0                   0
                          合计                                                  0                   0
   截止本公告日,鼎润天成尚未实施减持计划,已减持公司股份 0 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
                            2396.25                3.99           2396.25            3.99
               份
鼎润天成   其中:无限售
                            1198.125              1.9969          1198.125          1.9969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1198.125              1.9969          1198.125          1.9969
               股份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自中装建设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所持中装建设股份,也
           不要求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股份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市时
  陈一     本人(本企业)所持中装建设股票数量的50%,转让价格为届                      正常履行
           时市场价格。本人(本企业)在转让所持中装建设股票时,将
                     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中装建设公告。
           本人(本企业)作为持有中装建设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股
           份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
                                            3
           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所持中装建设的部分股票。其中,
           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
           期满前直接持有的股份数的50%,转让价格为届时市场价格。
           本人(本企业)在转让所持中装建设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
           交易日通过中装建设公告。本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
           如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
           获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本企业)自违约之日起将应得的现金分红由中
           装建设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本企
           业)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人
           (本企业)履行承诺或依法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
                                     止。
           在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
                                 制度的要求。
           自中装建设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所持中装建设股份,也
           不要求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股份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市时
           本人(本企业)所持中装建设股票数量的50%,转让价格为届
           时市场价格。本人(本企业)在转让所持中装建设股票时,将
                     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中装建设公告。
           本人(本企业)作为持有中装建设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股
           份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
           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所持中装建设的部分股票。其中,
           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
鼎润天成   期满前直接持有的股份数的50%,转让价格为届时市场价格。      正常履行
           本人(本企业)在转让所持中装建设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
           交易日通过中装建设公告。本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
           如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
           获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本企业)自违约之日起将应得的现金分红由中
           装建设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本企
           业)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人
           (本企业)履行承诺或依法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
                                     止。
                                       4
          在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
                                制度的要求。
    截止本公告日,陈一、鼎润天成均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各项承
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说明
    1、陈一、鼎润天成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陈一、鼎润天成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
止本公告日,陈一、鼎润天成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陈一、鼎润天成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陈一及鼎润天成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5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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