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2009 年8 月26 日,双鹭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9982.4 万元投资,参与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以每股1.6 元的价格认购原属新乡白鹭优先认购的 6239 万股,占民生证券改制和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2.7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人作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 并仔细阅读了相关材料,现就上述投资行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投资为战略投资,可有效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度的多元化经 营可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搞风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遵循 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项投资。 独立董事:马清钧 张鸣溪 2009-8-26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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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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