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计划的独立意见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计划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此次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计划的调整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符合公司 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计划募集资金数额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该计划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我们同意依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计划的议案》,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使用计划,并将该调整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计划的独立意见签字页,无其他内 容) 独立董事(签名): 王珺 陈仁宝 张平 2009年 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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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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