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0 股票简称:飞力达 编号:2018-052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8074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市公司提交的《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
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
面回复意见。
公司会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交易各方及中介机
构就反馈意见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积极准备,并对反馈意见的具体
事项进行了逐项落实,但由于本次交易所涉财务资料已超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修订)》
规定的有效期,公司正安排重组加审事项,且反馈意见中部分问题的落实尚需一
定时间,公司预计无法在中国证监会要求时间内提交回复。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
意见回复工作,经与中介机构及交易各方审慎协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
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的请示》,特此申请再
延期不超过30日提交书面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该
事项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
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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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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