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决定提名任年峰、朱
效平、杨杰、姚广平、乔永军、方宁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提名陈华、杜宁、邓岩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的基础上,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本次董事会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
第 146 条和《公司章程》第 95 条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
事候选人不存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要求。
三、我们同意董事会的提名,并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陈华 杜宁 邓岩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