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18-051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8年7月23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金元荣泰国际投资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荣泰”)的书面通知(以下简称“《通
知》”),金元荣泰拟以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日前,金元荣泰已取得
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8]745号《关于对金元荣泰国际投资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
函》。
截至本公告日,金元荣泰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62,362.722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6%。根据《通知》,本次可交换债券期限
为发行首日起不超过4年(含4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
亿元,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可交换债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合格
投资者发行。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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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期内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本公司A
股股票。
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
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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