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审核意见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3 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
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宜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 2017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中 15 人因已离职或根据
考核结果调整职务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据南玻集团《2017 年 A 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第九章“激励计划的变更和
终止”以及第四章“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上述 15 名人员已获
授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锁的股份,共 3,319,054 股将由公司以 3.68 元/股的
价格回购注销。由于公司已根据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了 2017 年度利润分
配,因此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已做相应调整。
根据南玻集团《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
原激励对象中 15 人因已离职或根据考核结果调整职务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回购注销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数量、价格准确。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
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上述 15 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3,319,054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3.68 元/股。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