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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延期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21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93 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 隆基 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延期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收到
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李喜燕女士关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分别办理了解除质押和
延期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李振国先生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将原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宁
县支行的 18,5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原质押情况请详见公司 2015 年 7 月 14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鉴于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年度权益分
派(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实际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 25,900,000 股无限售流
通股,占公司 2018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 0.93%,
上述相关解质手续已办理完毕。
     李喜燕女士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
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延期购回业务,将原质押给国信证券的 5,8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7 月 2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办理了
延期购回交易,延期后质押期限自原质押初始交易日(2017 年 7 月 19 日)累计
729 天,延期购回日为 2019 年 7 月 18 日,鉴于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年度权益分
派(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实际延期质押股份数量为 8,120,000 股,本次办理
质押延期购回的股份占公司 2018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
的 0.29%,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李振国先生持有公司 418,824,6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0% 。 此 次 股 份 解 除 质 押 后 , 李 振 国 先 生 累 计 质 押 公 司 股 份 数 量 为
229,236,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54.73%,占公司总股本的 8.21%;李喜燕女士
持有公司 149,359,8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5%。此次股份延期质押后,李喜
燕女士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 28,812,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9.29%,占公
司总股本的 1.03%。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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