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1 证券简称:万向德农 公告编号:2018——023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民
事诉讼判决履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发布了《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重
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豫法知民终字第 00356 号民事判决书判定:
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农种业股份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金博士种业
股份有限公司 4950 万元及因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 万元,同时需要
承担一审、二审诉讼费各 289,426 元。
近日,德农种业股份公司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 01 执
1096 号《执行通知书》,要求德农种业于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履行
已生效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豫法知民终字第 00356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
的义务并负担本案执行费 117,209.00 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农种业股份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支付上述生效判决书确定义务款项合计 49,809,426.00 元(二
审诉讼费 289,426 元已在上诉时支付),本案执行费 117,209.00 元。
本诉讼生效判决涉及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农种业股份公司应当履行的义务
已履行完毕。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正在积极、充分地准备相关证据及材料,依法向
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