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〇〇九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〇〇九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09 年 8 月23 日以书面方式下发给公司六名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下发给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会议于2009 年 8 月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 人,实际参会9 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二〇〇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09 年9 月 13 日召开公司二〇〇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9 年 8 月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〇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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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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