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贵糖股份 证券代码:000833 公告编号:2018–033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7 月 19 日(星期四)
下午 14:00 时,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7 月 18 日至 2018 年 7 月 19 日。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
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67,022,870 股,占上市
1
公司总股份的 54.91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67,004,87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54.90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8,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905,85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13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887,85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13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8,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27%。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
(二)提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设立糖业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022,8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
2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5,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议案 2.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022,8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5,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议案 3.00 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有关条款的议案》
议案 3.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公司名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022,8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3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5,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议案 3.0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董事会人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022,8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5,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议案 4.00 《关于补选三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选
举黄祥清先生、方健宁先生、张栋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4
占与会 占中小投资
中小投资
与会股东 表决权 者有效表决 表决
序号 议案 者同意票
同意票数 股份总 权股份总数 结果
数
数比例 比例
4.01 关于补选黄祥清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67,004,873 100% 887,859 98.01% 通过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 关于补选方健宁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67,004,873 100% 887,859 98.01% 通过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3 关于补选张栋富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67,004,873 100% 887,859 98.01% 通过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 5.00 《关于扩展食糖贸易暨授权董事长审批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7,022,8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5,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2、律师姓名:岳秋莎、张咸文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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