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阿克苏新农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36,600,000 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71,600,000 元(包含本次担保额度)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9 年8 月21 日,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 人,实际参加表决7 人,董事会通过《关于为阿克苏新农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阿克苏新农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阿克苏市南大街2 号
法定代表人:涂昭荣
注册资本:捌仟捌佰肆拾捌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经营,建筑材料、建筑机构、五金购销。
阿克苏新农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房产”) 注册资本为8848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5501.66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62.18%;涂昭荣等36 位自然人出资3346.34 万元,占新农房产注册资本的37.82%。
截止2009 年6 月31 日,新农房产总资产250462657.26 元,负债总额154198199.00 元,资产负债率61.57%,净资产96264458.26 元,净利润为-5253670.38 元。
三、董事会意见
阿克苏新农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共计贷款3660 万元,公司为其366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50 个月。
公司董事会认为,阿克苏新农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此项担保是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47160 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29%。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200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8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