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8—051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6,162,75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938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7 月 23 日。
一、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众合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唐新亮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243 号)核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合
科技”、“上市公司”)向唐新亮、文建红、萍乡市骏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骏琪投资”)、宁波宽客御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宽客投资”)、张建强、上海沁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沁朴投资”)、北京润信鼎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泰投
资”)和江苏中茂节能环保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
苏中茂”)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758,616 股购买相关资产,同时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人民币普通股 29,843,255 股募集配套资金,众合科技最终向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永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云卓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永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泽宏信瑞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盈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鼎利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29,843,255 股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本次交易共计新增发行股份 72,601,871 股,性质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2017 年 7 月 6 日,本次新增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320,323,862 股增至 392,925,733 股。
二、 本次解除限售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拟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 年 7 月 23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 16,162,754 股,占解除限售前公司无限售条件
股份总数的 3.662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382%;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及持股数量
本次申请解除 本次申请 解除
股份
限售的股份 解除限售 限售
是否
的股份占 本次实际可 是否
存在
序 股东 所持限售股 其所持有 上市流通股 会影
占总股 质
号 名称 份数量(股) 公司限售 股份数量 响其
股份总数 本比例 押、
股份数量 (股) 承诺
(%) 冻结
的比例 的履
情况
(%) 行
1 / 16
张建
1 2,993,103 1,795,861 0.3265 60.0000 1,795,861 否 否
强
沁朴
2 11,972,412 8,979,309 1.6323 75.0000 8,979,309 否 否
投资
鼎泰
3 4,788,963 3,591,722 0.6529 75.0000 3,591,722 否 否
投资
江苏
4 2,394,483 1,795,862 0.3265 75.0000 1,795,862 否 否
中茂
合 计 22,148,961 16,162,754 2.9382 72.9730 16,162,754 否 否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的计算过程
1、本次限售股份锁定期的相关约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发
行股份的锁定要求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
补充协议(二)》对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约定:
(1)张建强承诺其持有的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
环”)49.45056万元出资额对应的认购取得的众合科技股份满足以下条件后解锁:
从本次交易向张建强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算已满12个月。
张建强承诺其持有的苏州科环32.96704万元出资额对应的认购取得的众合
科技股份满足以下条件后解锁:①从本次交易向张建强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起算已满36个月;②苏州科环2019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已经披露。
(2)沁朴投资承诺其持有的苏州科环247.252725万元出资额对应的认购取
得的众合科技股份满足以下条件后解锁:从本次交易向沁朴投资所发行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起算已满12个月。
沁朴投资承诺其持有的苏州科环82.417575万元出资额对应的认购取得的众
合科技股份满足以下条件后解锁:①从本次交易向沁朴投资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算已满36个月;②苏州科环2019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已经披露。
(3)鼎泰投资承诺其持有的苏州科环98.901075万元出资额对应的认购取得
的众合科技股份满足以下条件后解锁:从本次交易向鼎泰投资所发行新增股份上
市之日起算已满12个月。
鼎泰投资承诺其持有的苏州科环32.967025万元出资额对应的认购取得的众
合科技股份满足以下条件后解锁:①从本次交易向鼎泰投资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算已满36个月;②苏州科环2019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已经披露。
(4)江苏中茂承诺其持有的苏州科环49.450575万元出资额对应的认购取得
的众合科技股份满足以下条件后解锁:从本次交易向江苏中茂所发行新增股份上
市之日起算已满12个月。
江苏中茂承诺其持有的苏州科环16.483525万元出资额对应的认购取得的众
合科技股份满足以下条件后解锁:①从本次交易向江苏中茂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算已满36个月;②苏州科环2019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已经披露。
根据上述约定,张建强本次交易中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60%锁定期为股票上
市后12个月,沁朴投资、鼎泰投资和江苏中茂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75%锁定期为
股票上市后12个月。
2、本次交易的补偿义务人的业绩承诺及补偿相关约定
(1)业绩承诺金额以及张建强等参与业绩承诺的股权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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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新亮等补偿义务人承诺苏州科环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实现的经审计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当年承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312 9,141 9,699
当年累计承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7,312 16,453 26,152
利润
其中张建强、沁朴投资、鼎泰投资和江苏中茂参与业绩承诺的苏州科环股权
构成情况如下:
对苏州科环出资额 交易完成前持有标的 对应交易完成后持有
补偿义务人
(万元) 公司股权比例(%) 上市公司股份数(股)
张建强 32.96704 2.00 855,172
沁朴投资 82.417575 5.00 2,137,931
鼎泰投资 32.967025 2.00 855,172
江苏中茂 16.483525 1.00 427,586
合计 164.835165 10.00 4,275,861
注:张建强以其所有苏州科环出资额的40%、沁朴投资、鼎泰投资和江苏中
茂以其所有的苏州科环出资额的25%换取公司的股份数量参与业绩承诺;张建强、
沁朴投资、鼎泰投资和江苏中茂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未参与苏州科环业绩承
诺与补偿,限售期为股票上市后12个月。
(2)具体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经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实施完毕后,若苏州科环盈利承诺期内第一、
二年每年实现的当期期末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为准)未达到承诺的当期期末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90%
的,补偿义务人同意就目标公司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不足承诺的当期期末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90%的部分以股份的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若苏州科环盈利承
诺期内第三年实现的当期期末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未达到承诺的当期期末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的,补偿义务人同意就目标公司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不足承诺的当期期末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的部分以股份的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前述股份补偿数量总计不超过补偿义务人参与业绩承诺的股权所获得的众
合科技的股份数量,股份补偿数量不足以补偿的,剩余部分由唐新亮、文建红、
骏琪投资按一定比例承担现金补偿义务。
3、本次限售股流通时间及是否参与业绩承诺补偿
根据《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
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摘要)》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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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张建强等通过本次交
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约定及承诺,假设解锁条件均如期达成,则张建
强等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股份流通时间表及其参与业绩承诺补偿的情况如下:
是否参与
姓名/名 占其认购股份数量的比
认购股数(股) 流通时间 业绩承诺
称 例(%)
与补偿
张建 855,172 40.0000 2020 年 7 月 6 日 是
1 2,137,931
强 1,282,759 60.0000 2018 年 7 月 6 日 否
沁朴 2,137,931 25.0000 2020 年 7 月 6 日 是
2 8,551,723
投资 6,413,792 75.0000 2018 年 7 月 6 日 否
鼎泰 855,172 25.0000 2020 年 7 月 6 日 是
3 3,420,688
投资 2,565,516 75.0000 2018 年 7 月 6 日 否
江苏 427,586 25.0000 2020 年 7 月 6 日 是
4 1,710,345
中茂 1,282,759 75.0000 2018 年 7 月 6 日 否
4,275,861 27.0270 2020 年 7 月 6 日 是
合 计 15,820,687
11,544,826 72.9730 2018 年 7 月 6 日 否
4、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召开了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决定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92,925,733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157,170,293 股,不进行派现,不送红股。
2018 年 6 月 14 日,公司公告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43),本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6 月 21 日。公
司此次权益分派已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实施完毕。
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 392,925,733 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增至 550,096,026 股。
鉴此,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 16,162,754 股,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申请解除 本次申请解除
限售的股份 限售的股份占
序 所持限售股份数
股东名称 其所持有公司
号 量(股) 占总股本比
股份总数 限售股份数量
例(%)
的比例(%)
1 张建强 2,993,103 1,795,861 0.3265 60.0000
2 沁朴投资 11,972,412 8,979,309 1.6323 75.0000
3 鼎泰投资 4,788,963 3,591,722 0.6529 75.0000
4 江苏中茂 2,394,483 1,795,862 0.3265 75.0000
合 计 22,148,961 16,162,754 2.9382 72.9730
四、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前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后
本次变动增减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比例 持股数量 比例
(股)
(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108,767,937 19.7725 -16,162,754 92,605,183 16.8344
通股
4 / 16
高管锁定股 7,125,318 1.2953 7,125,318 1.2953
首发后限售
101,642,619 18.4773 -16,162,754 85,479,865 15.5391
股
二、无限售条
441,328,089 80.2275 16,162,754 457,490,843 83.1656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550,096,026 100.0000 - 550,096,026 100.0000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
原因造成。
五、 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承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方
(一)合法合规情况的承诺
1、承诺人对苏州
科环的出资均已
及时、足额缴纳,
不存在虚假出资
或抽逃出资的情
况。对于其本次
交易下用于认购
新股和进行转让
的标的资产,其
拥有合法、有效、
完整的权利,没
有向任何第三者
本次
设置担保、抵押
发行
或任何第三者权
股份
益,并免遭第三
购买 2016年04月22日 永久 正常履行中
者追索,且不存
资产
在诉讼、仲裁、
交易
司法强制执行等
对方
重大争议或者存
在妨碍权属转移
的其他情况,不
存在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证监会立
案调查,未受到
行政处罚或者刑
事处罚;
2、承诺人及其主
要管理人员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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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不存在未按
期偿还大额债
务、未履行承诺、
被证监会采取行
政监管措施或受
到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的情况,
不存在涉及重大
诉讼或仲裁的情
形;其现时不存
在也未涉及任何
尚未了结的或可
预见的刑事/行
政处罚案件或诉
讼、仲裁案件
(二)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1、承诺人保证为
本次重组所提供
的有关信息均为
真实、准确和完
整的,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承诺人保证向
参与本次重组的
各中介机构所提
本次
供的资料均为真
发行
实、准确、完整
股份
的原始书面资料
购买 2016年04月22日 永久 正常履行中
或副本资料,资
资产
料副本或复印件
交易
与其原始资料或
对方
原件一致,所有
文件的签名、印
章均是真实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
漏;
3、承诺人保证为
本次重组所出具
的说明及确认均
为真实、准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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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4、承诺人保证已
履行了法定的披
露和报告义务,
不存在应当披露
而未披露的合
同、协议、安排
或其他事项;
5、承诺人承诺,
如本次重组因涉
嫌所提供或者披
露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调
查的,在案件调
查结论明确之
前,将暂停转让
在众合科技拥有
权益的股份(如
有)
(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
后,承诺人及其
控制或担任董
事、高管的公司,
在直接或间接持
本次
有上市公司的股
发行
份期间,将尽可
股份
能减少与上市公
购买 2016年04月22日 永久 正常履行中
司之间的关联交
资产
易;
交易
2、在进行确有必
对方
要且无法规避的
关联交易时,将
严格按照国家法
律法规和上市公
司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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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进行操作。
同时,为保证关
联交易的公允,
关联交易的定价
将严格遵守市场
价的原则,没有
市场价的交易价
格将由双方在公
平合理的基础上
平等协商确定。
承诺人保证不通
过关联交易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股份锁定的承诺
张建 1、张建强承诺其
强、上 持有的苏州科环
海沁 49.45056万元出
朴股 资额对应的认购
权投 取得的众合科技
资基 股份满足以下条
金合 件后解锁:从本
伙企 次交易向张建强
业(有 所发行新增股份
限合 上市之日起算已
伙)、 满12个月;
北京 张建强承诺其持
润信 有的苏州科环
鼎泰 32.96704万元出
投资 资额对应的认购 2016年04月22日 2020.07.06 正常履行中
中心 取得的众合科技
(有 股份满足以下条
限合 件后解锁:(1)
伙)、 从本次交易向张
江苏 建强所发行新增
中茂 股份上市之日起
节能 算已满36个月;
环保 (2)苏州科环
产业 2019年度《专项
创业 审核报告》已经
投资 披露;
基金 2、上海沁朴股权
合伙 投资基金合伙企
企业 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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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承诺其持有的苏
限合 州科环
伙) 247.252725万元
出资额对应的认
购取得的众合科
技股份满足以下
条件后解锁:从
本次交易向上海
沁朴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所发行
新增股份上市之
日起算已满12个
月;
上海沁朴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承
诺其持有的苏州
科环82.417575
万元出资额对应
的认购取得的众
合科技股份满足
以下条件后解
锁:(1)从本次
交易向上海沁朴
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所发行新增
股份上市之日起
算已满36个月;
(2)苏州科环
2019年度《专项
审核报告》已经
披露;
3、北京润信鼎泰
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承诺其持
有的苏州科环
98.901075万元
出资额对应的认
购取得的众合科
技股份满足以下
条件后解锁:从
本次交易向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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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信鼎泰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所发行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起算已
满12个月。
北京润信鼎泰投
资中心(有限合
伙)承诺其持有
的苏州科环
32.967025万元
出资额对应的认
购取得的众合科
技股份满足以下
条件后解锁:(1)
从本次交易向北
京润信鼎泰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所发行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起算已
满36个月;(2)
苏州科环2019年
度《专项审核报
告》已经披露;
4、江苏中茂节能
环保产业创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承
诺其持有的苏州
科环49.450575
万元出资额对应
的认购取得的众
合科技股份满足
以下条件后解
锁:从本次交易
向江苏中茂节能
环保产业创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所
发行新增股份上
市之日起算已满
12个月;
江苏中茂节能环
保产业创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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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承
诺其持有的苏州
科环16.483525
万元出资额对应
的认购取得的众
合科技股份满足
以下条件后解
锁:(1)从本次
交易向江苏中茂
节能环保产业创
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所发行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起算已
满36个月;(2)
苏州科环2019年
度《专项审核报
告》已经披露;
5、上述限售期届
满后,承诺人中
任何一方成为上
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该等转让
方还需根据《公
司法》、中国证监
会及深交所的相
关法律规定执行
作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需
要进一步履行的
限售承诺;
6、本次交易实施
完成后,承诺人
由于众合科技送
红股、转增股本
等原因增持的众
合科技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约
定。
(五)禁止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次 1、唐新亮、文建
发行 红、骏琪投资及 2016年04月22日 永久 正常履行中
股份 下属全资或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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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 子企业目前没
资产 有,将来亦不会
交易 在中国境内外,
对方 以任何方式直接
或间接控制任何
导致或可能导致
与众合科技及其
子公司主营业务
直接或间接产生
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的企业,唐新
亮、文建红、骏
琪投资及下属全
资或控股子企业
亦不从事任何与
众合科技及其子
公司相同或相似
或可以取代众合
科技及其子公司
服务的业务;
2、如果众合科技
认为唐新亮、文
建红、骏琪投资
或其下属全资或
控股子企业从事
了对众合科技及
其子公司的业务
构成竞争的业
务,唐新亮、文
建红、骏琪投资
将愿意以公平合
理的价格将该等
资产、业务或股
权转让给众合科
技;
3、如果唐新亮、
文建红、骏琪投
资将来可能存在
任何与众合科技
及其子公司主营
业务产生直接或
间接竞争的业务
机会,应立即通
知众合科技并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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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促使该业务机
会按众合科技能
合理接受的条款
和条件首先提供
给众合科技,众
合科技对上述业
务享有优先购买
权
(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
承诺
承诺函出具日至
本次交易实施完
毕后36个月内,
本次 沁朴投资不存在
发行 任何可能导致众
股份 合科技控制权产
购买 生变更的其他安 2016年05月03日 永久 正常履行中
资产 排;其余交易对
交易 方承诺不存在任
对方 何将来可能导致
众合科技控制权
产生变更的其他
安排
(七)业绩承诺及补偿安
排
苏州科环2017年 正常履行中:苏
度、2018年度和 州科环2017年度
2019年度实现的 财务报表业经天
唐新 经审计的归属于 健会计师事务所
亮、沁 母公司股东的净 (特殊普通合
朴投 利润(以扣除非 伙)审计,并由
资、骏 经常性损益前后 其出具了标准无
琪投 孰低为准)分别 保留意见的《审
资、鼎 不得低于7,312 2019年度《专项 计报告》(天健审
泰投 万元、9,141万元 2017年08月01日 审核报告》披露 ﹝2018﹞3162
资、文 和9,699万元。 后 号)。经审定,苏
建红、 本次交易经证监 州科环2017年度
张建 会审核通过并实 实现归属于母公
强和 施完毕后,若目 司所有者的净利
江苏 标公司盈利承诺 润7,199.33万
中茂 期内第一、二年 元,扣减非经常
每年实现的当期 性损益470.65万
期末累计归属于 元后,利润实现
母公司所有者的 数为6,728.6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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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以扣除 元,完成率为
非经常性损益前 92%。根据本次交
后孰低为准)未 易相关协议约
达到承诺的当期 定,标的公司苏
期末累计归属于 州科环2017年度
母公司所有者的 实现的净利润超
净利润的90%的, 过2017年业绩承
补偿义务人同意 诺金额的90%,未
就目标公司当期 触发当年度业绩
期末累计实际归 补偿条款,暂无
属于母公司所有 需对上市公司进
者的净利润(以 行补偿。
扣除非经常性损 根据本次交易相
益前后孰低为 关协议及约定,
准)不足承诺的 本次解除限售的
当期期末累计归 限售股份(张建
属于母公司所有 强持有众合科技
者的净利润90% 股份的60%部分、
的部分以股份的 沁朴投资、鼎泰
方式向上市公司 投资和江苏中茂
进行补偿;若目 持有众合科股份
标公司盈利承诺 的75%部分)未参
期内第三年实现 与本次业绩承诺
的当期期末累计 及补偿安排,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 续苏州科环的业
有者的净利润 绩承诺及补偿情
(以扣除非经常 况与本次解除限
性损益前后孰低 售的限售股份无
为准)未达到承 关。
诺的当期期末累
计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的,补偿义务人
同意就目标公司
当期期末累计实
际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以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
为准)不足承诺
的当期期末累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的
部分以股份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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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向上市公司进
行补偿。
前述股份补偿数
量总计不超过补
偿义务人参与业
绩承诺的股权所
获得的众合科技
的股份数量,股
份补偿数量不足
以补偿的,剩余
部分由唐新亮、
文建红、骏琪投
资按一定比例承
担现金补偿义
务。
具体补偿办法详
见《浙江众合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报告书》“第六
章 本次交易合
同的主要内容”
之“一、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
议”之“业绩承
诺、奖励和补充
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已经或正在按照相关的承诺
履行,无违反承诺的行为。
六、 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前述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行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中所作出的承诺的情形,公司上述相
关承诺已履行或者正常履行中。
七、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意图
张建强、上海沁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润信鼎泰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及江苏中茂节能环保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申请解除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6,162,754 股,本次限售股份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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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7 月 23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建强、上海沁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润信鼎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江苏中茂节能环保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均无出售本次解除限售流通股的计划。
八、 持续督导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
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浙商证券对众合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解
禁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股权结构表;
2、限售股份明细表;
3、上市公司新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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