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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关于董事、高管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9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5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接到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潘磊先生和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夏如意先生
的《关于持股情况变动的告知函》,鉴于:
    1、潘磊先生和夏如意先生为深圳市宇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业投
资”)的股东;2、截至宇业投资清算报告签署日,宇业投资持有公司股票2,319,9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3、宇业投资已完成清算手续,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已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其中由潘磊先生分
配1,672,000股,由夏如意先生分配647,933股;
    潘磊先生和夏如意先生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宇业投资持股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宇业投资是
为激励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而设立的持股公司,无任何具体经营业务,其持有公
司股份7,750,640股,其中潘磊先生通过宇业投资间接持有公司760,000股,夏如
意先生通过宇业投资间接持有公司570,000股。2015年10月,公司实施了半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潘磊先生通过宇业投
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调整为1,672,000股,夏如意先生通过宇业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调整为1,254,000股。
    宇业投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1
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的其在本次发行前
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该部分股份总数的50%。
       2013年3月22日,宇业投资股份锁定的承诺期已满,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
解除锁定。自2013年3月22日起至宇业投资清算报告签署日止,宇业投资共减持
公司股份14,731,475股,其中潘磊先生未减持其通过宇业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夏如意先生减持其通过宇业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606,067股(每年
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余减持股份收益为宇业投资其他
股东所享有。
       截至宇业投资清算报告签署日,其持有公司股票2,319,933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46%,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潘磊先生通过宇业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余
额1,672,000股,夏如意先生通过宇业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余额647,933股。
       二、宇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处置情况
       宇业投资已经召开股东会决议解散。根据宇业投资出具的经公证的清算报告,
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2,319,933股,分别由潘磊先生分配1,672,000股,夏如意先
生分配647,933股。2018年7月17日,宇业投资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本次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持股变动前                              本次持股变动后
                                                               本次增减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比例
                                 (股)                                       (股)
 宇业投资           --           2,319,933           0.46%     -2,319,933                0        0%
  潘    磊    董事长、总经理    60,006,339        11.83%        1,672,000     61,678,339       12.16%
              副董事长、副总
  夏如意                         1,026,840           0.20%     773,233 备注    1,800,073        0.35%
              经理、财务总监
备注:2018年7月17日,夏如意先生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宇业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647,933股,在二级市场
上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公司股份125,300股,本次变动合计773,233股。
       三、股份承诺及履行情况
       潘磊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除前述承诺外,在任职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
    夏如意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在任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的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
司股份数量不超过该部分股份总数的50%。
    宇业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的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
份数量不超过该部分股份总数的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磊先生和夏如意先生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二人将
继续遵守如下承诺:在任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
    宇业投资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其它相关说明
    1、本次持股变动是由于股东法人主体资格丧失而导致的,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持股变动后,潘磊先生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公司第二大
股东。
    3、潘磊先生和夏如意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关于高管股份管理的承诺。
    五、备查文件
    1、潘磊先生和夏如意先生的《关于持股情况变动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
                                    3
3、宇业投资清算注销报告。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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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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