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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世达: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18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易世达            公告编号:2018-066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易世达)于2018年
7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实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34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系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1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55元。截至2010年9月28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2,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20.2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779.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出具大信验字[2010]第3-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止目前,募集资金实施情况如下: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诺投 已累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投向                                                投资进度
                             更项目 资总额(万元)     (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                  否                8,000          8,000     100%
湖北世纪新峰合同能源管理
                              否                7,760        7,773.94    100%
项目
易世达科技园研发中心项目      否                5,071        5,070.95    100%
           小计                --              20,831       20,844.89    --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原计划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说明,“易世达科
技园-研发中心项目” 总投资 5,071 万元,总建筑面积 17,306 平米,旨在加快加强公
司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不断推出具有高科技含量的新技术,
提高余热利用水平和发电能力,降低余热电站投资,巩固和提高公司在水泥窑余热发
电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同时研究开发钢铁、冶金、玻璃等领域的余热发电技术以及
余热发电工程设备核心部件,拓展公司的技术应用范围,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强劲的
技术动力。另外,该项目的建立将起到吸引人才、培训人员、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
作用,有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原计划研发方向:
    研发中心建成后将具备独立或与科研院所、高校等共同完成第三代水泥窑纯低温
余热发电技术、钢铁及冶金行业余热发电技术、玻璃窑余热发电技术的能力,并具备
独立或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完成节能技术、节能设备、环保设备、清洁能源设备的
研究开发能力,力争在同行业中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水平。
    研发中心建成后三年内计划完成七个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完成专利申请合计 3
项以上,同时计划每年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原因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易世达科技园-研发中心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5,071万
元,原计划投资额已经全部使用完毕。但由于外部配套等原因,至今尚未投入使用。
公司经多次研究论证,该项目已经不具备继续投资的价值。
    (三)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易世达科技园-研发中心项目”,是为了进一步做大做强
公司的余热发电业务。在公司已有的技术资源基础上,通过整合并扩大公司的研发队
伍,建立现代化的研发中心,购买先进的研发设备,可以使公司保持在水泥窑余热发
电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并向钢铁、冶金、化工等行业的余热发电领域拓展,进一步
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募集到位时间距离目前已经超过5年,
该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尚未投入使用。根据公司2015年以来的实际订单情况以及对未来
订单的预判,该项目已经失去了原有计划的功能和作用,继续实施将会导致资金浪费、
产能闲置、折旧增加,无法达到预计收益,影响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的必要经营。
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
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后续安排
    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后,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投资项目,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的
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前提下,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实施。
    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批准程序
    2018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四、专项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战略调整,由于外部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项目建
设用地无法落实,项目无法实施,公司为了合理配置资源,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2、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结合外部市场环境及公司产业发
展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改善资产结构,合理进行资源整合,不会对公司正常
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终止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
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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