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9 年第二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对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09 年第二次会议所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
司本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
情况说明如下:截止2009年6月30日, 公司与大股东的资金往来主要
为经营性活动造成的,资金清算及时;公司与关联方间不存在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的问题,也不存在以其他形式或变相影响公司独立性和资
金使用的违规情况。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发生额118,369万元,报
告期末对外担保余额为181,867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与大股东间的资金往来是必要的经营活动产生
的,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现象,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
求执行,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对
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2
2、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本次计提减值
准备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就上述事宜为我们提供了详
细的资料,并就有关内容向我们做了充分的说明,为我们作出独立判
断提供了帮助。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
目前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该事宜经过我们的核查和研究后,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
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对变更公司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进行了核查后,认为: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
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
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准确地核算公司应收款项坏帐准备,更真实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地反映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会计估计变更。
独立董事:张宏 王全喜 王汉民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