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坏帐准备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为了有效抵御和防范因市场变化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增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更加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决定变更坏账准备会计估计。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5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金额不重大(小于等于500
万元)的应收款项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重大应收款项,根据应收款项余额的 8%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内部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会计
在资产负债表日,除对本公司内部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之外,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大于 500 万元)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金额非重大(小于等于 5 00 万元)的应收款项和经单项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作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账 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5%
1-2年 20%
2-3年 50%
3年以上 100%
4、审批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 7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09 年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赞成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目前的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为防范经营风险,公司对坏帐准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时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应收款项的账龄结构,执行变更后的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公司需补提坏账准备。按公司中期报告应收款项的余额计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影响公司净利润2803.76 万元。
五、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规避经营性风险,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对本公司坏帐准备计提比例作以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表示赞同。
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故同意本次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